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4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1编号: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 ……此处隐藏4337个字……及用于经营活动,不得变相转让。(三)本房屋在取得产权登记证书5年内不得转让,但可向市建设与管理局申请回购。回购价格为购房价格并计算折旧,年折旧率为1、43%。回购时应恢复住房原状,乙方自行装饰装修的费用,回购时不予结算。
(四)本房屋在取得产权登记证书满5年后转让的,应按购买价格与届时社会保障性住房转让指导价的差价的9%向政府缴交增值收益。
(五)本房屋除为申请购房贷款向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外,不得再另行设定抵押权。
(六)贷款银行实现抵押权需处置本房屋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回购或由贷款银行与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商处理。
第十条土地房屋登记与土地房屋权证的办理
(一)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负责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二)本合同正本及购房发票作为办理土地房屋权证凭证。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遵守政府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代建单位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如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订立时间:
我单位作为代建单位,按国家有关房屋保修规定对该房屋承担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代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